台湾人在币安做美股的海外所得申报门槛:只写国税局的口径,不写怎么少缴
台湾居民在境外平台(包括币安)交易美股相关产品的收益,属于「海外所得」。国税局的规则是:同一申报户全年海外所得合计达新台币 100 万元,就要全部计入基本所得额申报;基本所得额扣除免税额后按 20% 计算基本税额,再与一般所得税比较补差额。本篇只转述官方口径,具体申报请以国税局为准,必要时找税务专业人士。 (截至 2026-09-0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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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S-stock products on Binance台湾人在币安做美股的海外所得申报门槛:只写国税局的口径,不写怎么少缴
先说答案:台湾居民在境外平台(包括币安)交易美股相关产品的收益,属于「海外所得」。国税局的规则是:同一申报户全年海外所得合计达新台币 100 万元,就要全部计入基本所得额申报;基本所得额扣除免税额后按 20% 计算基本税额,再与一般所得税比较补差额。本篇只转述官方口径,具体申报请以国税局为准,必要时找税务专业人士。 (截至 2026-09-03)
官方原文说了什么(财政部北区国税局新闻稿)
- 「海外所得包括『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』及『香港、澳門來源所得』。」
- 「同一申報戶有海外所得達新臺幣 100 萬元,且基本所得額超過免稅額者,應依規定申報並計算基本稅額。」
- 免税额按年度公告;新闻稿举例用的是 111 年度免税额 670 万元,114 / 115 年度免税额为 750 万元(财政部公告)。
- 基本税额 =(基本所得额 − 免税额)× 20%;基本税额高于一般所得税额的部分才需补缴。
- 海外财产交易损失只能扣同一年度的海外财产交易所得,不能跨年度扣;新闻稿点名「误扣除不同年度的海外财产交易损失」是常见漏报形态,会被补税并处罚。 (截至 2026-09-03)
三种产品在这套规则里怎么看(仅按官方定义归类,不是税务意见)
| 你做的 (截至 2026-09-03) | 收益的形态 | 归类 |
|---|---|---|
| Binance Stocks(真股票) | 卖出价差、股息 | 境外证券交易所得与股息,属海外所得 |
| bStocks(凭证) | 卖出价差;股息以扣除 30% 美国预扣税后净额并入代币净值 | 境外财产交易所得,属海外所得 |
| 美股永续(合约) | 平仓盈亏、资金费收付 | 境外财产交易所得,属海外所得 |
这三类怎么在申报书上填、美国已预扣的 30% 能不能抵,国税局新闻稿没有针对代币化凭证与永续合约单独说明,本站不替它补口径;请以国税局的个案答复为准。顺带一句与税无关但必须说的:美股永续是杠杆产品,可能损失全部本金,亏损年度同样适用「损失只能同年抵」的规则。 (截至 2026-09-03)
一个只用官方数字的例子
新闻稿里的甲君案例(111 年度):一般所得净额 650 万元 + 漏报海外所得 345 万元 = 基本所得额 995 万元;减免税额 670 万元后为 325 万元,乘 20% = 基本税额 65 万元;扣除已缴一般所得税 40 万元,补征 25 万元,并按漏税额处罚(案例中罚 0.4 倍再减轻 20%,为 8 万元)。 (截至 2026-09-03)
把免税额换成 114 / 115 年度的 750 万元后同样算法;关键不在税率,在100 万元的申报门槛和「损失只能同年抵」这两条。
三件容易漏的事
- 门槛按「申报户」算,本人、配偶、受抚养亲属的海外所得加在一起。
- 达 100 万元就要申报,不等于一定要补税;要不要补税看基本所得额是否超过免税额、基本税额是否高于一般所得税。
- 亏损年度别想跨年抵:海外财产交易损失只能抵同一年度的海外财产交易所得。
官方出处
- 财政部全球资讯网 · 北区国税局新闻稿:「同一申報戶有海外所得達100萬元應併入基本所得額申報,如發現短漏報者請儘速補報補繳」。
- 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》第 12 条、第 14 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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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页为信息性内容,不构成税务或投资建议;申报义务与计算以台湾财政部与国税局的规定为准。